|
全国客服热线 4006 646 686
13922338353(曹经理) 13828466258(卢先生) 13826111695(孙小姐) 电话:020-36551499 传真:020-36229868 QQ:878030056 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同泰路85号 峻铭商务大厦10楼 邮箱:878030056@qq.com |
|
|
|
租车常识 |
|
|
您现在位置:网站首页 >> 租车常识 |
新闻作者:城市快线 新闻来源:广州租车网 浏览次数:2247 录入时间:2012-04-14 10:55:05 |
广州旅游包车 租车应承担的责任
如果租赁车辆发生事故,租车人要立即通知交管部门和租赁公司,租赁公司会协助用户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。如果报案时间距案发时间超过24小时,保险公司不予办理赔偿手续。 发生交通事故后,租车人要保护好事故现场,以便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处理事故;用户要向租赁公司提供保险公司所需的手续;事故前期费用由用户支付;车辆修理期间,租车人要支付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,并垫付修理费。3个月内,保险公司会赔偿80%的修理费,租车人要承担其余20%。此外,车辆的损失中,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部分也要由租车人自行承担。
|
|
|
|